手机自行录音取证应注意的方式

 时间:2024-10-24 02:58:29

1、视听资料录制的主体——应限定录制人自己作为其中一方与他方之间的交谈。

2、视听资料所录的内容——应限于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行为或活动,但涉及个人隐私或他人努求再荤商业机密的除外,当必须录制他人商业秘密时,应保证不予使用和外传。

3、视听资料录制的方式——应限于不得采用任何欺诈、威胁、利诱等恶意方式,也不能利用侵害善良风俗的方式。

  • 军人离婚有何特殊规定,军人离婚应如何办理?
  •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从客观上如何认定
  • 怎样送礼给不同性格色彩的人
  • 应该在哪办理结婚,怎样办理结婚手续?
  • 蓝魔rm717怎么开机
  • 热门搜索
    福鼎旅游攻略 浙江衢州旅游 深圳旅游景点推荐 旅游景点天气预报 大同旅游网 甘南州旅游局 延安旅游网 金孔雀旅游度假村 武夷山旅游景点大全 亳州旅游网